2026年10月14日,安徽大学法学院发布了王镕教授的讣告。王镕,男性,1923年1月出生于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,是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及著名法学家,专注于经济法领域,10月13日在合肥去世,享年103岁。1949年他毕业于北平朝阳大学法律系,获法学士学位,并于同年开始其职业生涯,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和内蒙古包头钢铁学院任教,1979年起在安徽大学法学院工作,并于1993年退休。作为安徽大学法学教育恢复时期的重要学者之一,王镕在法学院的发展过程中做出了重大贡献。他曾担任多个学术组织的顾问及理事,积极参与国家法治建设和地方立法的建议工作。
王镕在民法和经济法研究领域成就卓著,著作众多,其中包括全国高校法学教材《经济法学》的参与编写,该教材在1985年获得省级奖励;主编了《农村法律应用手册》,以及其他重要著作。此外,他发表了多篇具有影响力的论文,其中的一篇于1987年获评优质论文,并在广播中全文播报。王镕教授的学术贡献不仅体现在教材和论文上,也在于他对法学教育和法律发展的深远影响。